2024年4月15日上午10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八大队民警巡逻至银百高速公路北向南96公里附近时,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橘黄色客车,车辆打着双闪,驾驶人站在路边拨打电话,车辆后方竟然放着一个红色灭火器充当警示标志。
民警立即在车后摆放锥筒,做好安全防护。经询问得知,该车发生了故障,驾驶员称车上没有三角牌,就随便找了个物品充当警示标志。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告知其标准的三角警示牌具有反光效果,能有效提醒后方车辆,而其他物品不仅不能起到提醒作用,反而会成为障碍物,有可能引发危险。
高速交警提醒:驾车上高速前应当检查随车应急物品是否齐全,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到故障或事故,需要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应当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高速交警十八大队 薛小鹏)